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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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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籲請民眾注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6
  • 資料點閱次數:973
為革新政治風氣,確保政府公務之適當與公正運作,建立國民對政府之信賴,提高行政效率,處罰對於職務上行為之行賄,以杜絕紅包文化。法務部爰擬具「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98年8月24日經行政院第3163次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至100年6月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完成立法。 詳見立法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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