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11月20日媒體報導本監前收容人王令僑轉配業陶藝班一事,本監澄清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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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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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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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11月20日媒體報導本監前收容人王令僑轉配業陶藝班一事,本監澄清說明如下: 本監前收容人王令僑收容本監期間,其所有處遇均依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辦理,其相關意願表達及申請報名相關課程之權益,自應與其他收容人無異。 經查王員服刑期間確曾以書面報告表達具特殊專長欲至陶藝班進修與學習,本監經初步面試後認該技能訓練班暫無相關需求,而予以否決。另王員曾依規定申請參加本監生命教育藝術訓練課程,經各單位遴選審查後未予錄取,媒體報導王員轉配業至陶藝班云云,並無此事。 王員收容於臺北監獄期間從未轉配業至陶藝班或藝術班,為避免以訛傳訛,影響社會大眾觀感,特此說明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