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安全維護」案例宣導:管理員戒護就醫,遭收容人利器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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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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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概述
113年8月1日○○戒治所1名受觀察、勒戒處分的收容人甲,因為罹患蜂窩性組織炎,由護人員A與B於當日下午2時30分解送到醫院就診,未料渠於醫院上廁所之際,竟拾獲一把醫療用剪刀,朝執行戒護管理2的A的頸、手部攻擊,導致A的頸部及手部刺傷,A被攻擊後忍痛防衛還擊,在第一時間成功壓制收容人,並呼叫支援,未讓事態擴大。所方得知後緊急派遣警力支援,於下午4時許將甲戒護回所調查,並協助A就醫治療,所幸未傷及要害,讓他返家休養。該戒治所嚴正譴責任何暴力妨害公務行為,將該名收容人移送地檢署偵辦追究刑事責任。
二、原因分析
收容人戒護外醫或戒護住院時,戒護人員應對收容人及收容人可能進出之處所進行檢查,並密切掌握收容人之動態,避免收容人持有或藏匿違禁物品或其他不得持有之物品。本案戒護外醫之收容人甲藉由上廁所之際拾獲剪刀,顯見戒護人員未落實醫院廁所周遭環境進行全面性安檢,致收容人趁機拾獲利器進而攻擊戒護人員。
三、興革建議
(一)提升同仁戒護勤務危機意識及警覺性
收容人戒護外醫(住院)期間,應遴選經驗豐富、品性端正之管理人員戒護,並利用勤前、常年教育及科務會議等集會時間,加強講解剖析近年發生之戒護事件及違失案例,加強勤務教育及戒護觀念宣導,強化同仁戒護勤務危機意識,提高同仁對外醫收容人之警覺性及對突發事件之應變能力。
(二)加強收容人動態之掌握
戒護人員於外醫前瞭解收容人之姓名、罪名、刑期及行狀,並掌握其社會背景與病情,對於外醫之收容人加強掌握外醫之收容人之動態及行止,注意是否有異常,避免收容人有機可乘致威脅職員之生命安全。
(三)落實各項安全檢查
當外醫之收容人完成各項醫療檢查或與他人接觸後,戒護人員即應對該收容人進行安全檢查,另外,對於戒護過程中收容人可能到之處所亦應進行檢查,避免收容人藉由任何方式取得違禁物品或其他依規定不得持有之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