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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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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維護宣導-安全維護會報與自衛編組功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4-02
  • 資料點閱次數:7

安全維護會報與自衛編組功能

主題:機關安全的中樞——落實安全維護會報與預防實施計畫

一、 安全維護的組織核心 機關安全維護並非零散的行動,而是一套嚴謹的組織化管理。依據《安全管理手冊》及《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各機關應組設「安全維護會報」,作為綜理全面安全工作的最高指導單位。此會報由副首長或幕僚長主持,要求各業務單位主管參加,其目的在於研議危害或破壞事件之預防事項,並針對偶突發事件制定處理SOP

二、 年度預防計畫的策訂與執行 每年度,政風機構應依據辦公環境、轄區治安、災害狀況及業務特性,策訂「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實施計畫」。該計畫必須詳列工作要項、具體預防措施及執行分工,簽奉首長核定後貫徹執行。同仁應了解,安全維護是「全體人員之職責」,透過責任區制度的建立,賦予每位主管與員工明確的維護責任,才能結合全體力量共同守護機關。

三、 強化自衛編組與演練 機關應以「防護團」編組為基礎,實施自衛編組。這不僅是編名冊,更包括:

  1. 裝備充實: 建立與治安單位間的通信系統,並設置機關內部警報系統(如警鈴、紅外線警報器、汽笛等)。
  2. 模擬演練: 協調相關單位模擬危安狀況,實施應變演練,提昇員工在面對危害或破壞事件時的制變能力。
  3. 外部聯繫: 經常與當地警察及消防機關保持密切聯繫,確保緊急情況發生時,能獲得迅捷有效的支援。

四、 安全狀況檢查與追蹤 依據預防計畫,機關應定期或不定期實施「預防措施安全狀況檢查」。檢查重點包括門禁管制執行情形、防護器材是否正常、重要設施是否劃定禁區等。對於檢查發掘的缺失,應列管追蹤並即時檢討改進。

五、 宣導標語 「安全維護做得好,機關運作沒煩惱」。「落實安維會報,強化防護功能」。「平時多一分演練,災時少一分損失」。

主要資料來源: 《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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