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職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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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分類科掌理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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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科掌理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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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科掌理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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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科掌理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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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護科掌理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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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科掌理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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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 組織員額編制事項。
- 人員任免遷調事項。
- 獎懲考核管理事項。
- 訓練進修差勤事項。
- 退撫福利待遇事項。
- 其他有關人事事項。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 編列本機關年度會計決算。
- 編列本機關年度歲入(出)預算分配表。
- 編列本機關歲入(出)會計報告、半年報。
- 關於本機關會計事項開立各種傳票付款憑單及會計簿籍的登載與核對。
- 關於作業基金固定資產及零用金週轉金之盤點。
- 關於作業基金單據之審核及收支傳票之編制。
- 關於本機關各項採購品之監驗。
- 編列本機關作業基金概算、預算、決算估計表、執行績效報告及會計報告之編制。
統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 綜理全監統計事項及兼辦資訊業務事項。
- 關於建置受刑人入、出監資料及審核事項。
- 關於公務統計報表(年、月報)之編核事項。
- 製作統計圖表。
- 關於本機關農工商普查事項。
- 關於資訊各項業務之聯繫及管理。
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擬定事項。
-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 關於本機關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 關於本機關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 關於本機關政風考核獎懲事項。
- 關於本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委員會掌理下列事項:
- 監獄設假釋審查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一人,除典獄長、教化科科長、戒護科科長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典獄長報請監督機關核准後,延聘心理、教育、社會、法律、犯罪、監獄學等學者專家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擔任之關於監獄受刑人之假釋事項,應經假釋審查委員會之決議。
- 監獄為促進調查分類、教化、作業、衛生、處遇之實施,得設下列各委員會:
- 調查分類指導委員會
- 教化指導委員會
- 作業指導委員會
- 衛生指導委員會
- 處遇研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