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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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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雲端~「電子家庭聯絡簿」服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4
  • 資料點閱次數:8455

√即日起放寬實施對象,請多加利用!

一、
服務內容:家屬可透過電子平台-「便民系統」,上傳家庭的生活點滴,使收容人入監後仍能積極參與並關懷家庭事務,增強收容人及其家屬間的連結。 經本監審核通過後,將彩色列印(列印規格不超過A4大小、1頁),收容人將會收到家屬傳遞的溫馨家庭照片及關心問候💖。
二、
實施對象:
(一)
收容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共居之家屬(家屬與收容人為同一戶籍、或持有同居證明者,持同居證明者,其同居身分需經申請後由本監核准。)
(二)
縣市政府、里(村、鄰)長或機構人員,因家庭、社會福利、更生保護、出監(所、校)轉銜方案須協助收容人或其家屬,得專案申請(包括相關助人工作者或主責聯繫之人員)。
(三)
不開放依刑事訴訟法第105條及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第19條規定經法、檢禁止接見、通信、受授物件之情形,或因違規懲罰處分、隔離調查、隔離保護、收容於保護室、因疾病隔離執行期間之收容人使用。
三、
申請方式:
(一)
符合實施對象者,收容人1人(戶)限申請1個家庭聯絡簿服務,並由家屬於「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提出線上申請,勾選申請項目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二)
服務項目申請通過後,家屬端可於便民系統發布家庭聯絡簿,上傳內容與相片需與收容人關懷問候或有助於增進家庭關係、支持者。
(三)
家屬端使用系統每10日1次,文字以150字為限,照(圖)片檔限1件(檔案畫質以不超過10M為原則,超過部分由系統自動調整。)
(四)
排除一般公務之聯繫(如申請接見、在監證明、返家奔喪、假釋文件等)。
(五)
家屬不依規定使用,內容經審查退件累計3次以上,機關得暫停收容人家屬使用權限一個月。
四、
聯繫窗口:(03)319-1119分機2207鄭個管
五、
電子家庭聯絡簿線上申請網址:
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 https://reurl.cc/73G0n9
*歡迎下載手機APP「矯正署行動接見3.0」,可讓您快速進入便民服務入口網。
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qrcode
矯正署便民入口網
六、
系統操作步驟說明:
「電子家庭聯絡簿-線上申請流程」電子檔下載: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為民服務與導覽→為民服務項目 https://reurl.cc/Qjn3aq →愛在雲端~「電子家庭聯絡簿」服務。 為民服務項目qrcode
臺北監獄為民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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