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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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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監辦理「114年至116年委託健保藥品調劑特約藥局」遴選作業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11
  • 資料點閱次數:198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辦理「114年至116年委託健保藥品調劑特約藥局」遴選,內容要項如下:

  • 「114年至116年委託健保藥品調劑特約藥局」遴選主辦機關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適用機關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及敦品中學(以下稱機關)
  • 合作藥局須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之健保特約藥局,並且有專責藥師執業調劑。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及敦品中學承作看診之醫療院所,分別為國軍桃園總醫院及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故配合之藥局須符合前開二醫院之用藥準則。
  • 機關合作看診醫療院所與健保署簽約期間自11411日起迄1161231日止,與機關合作健保藥局之契約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1161231日止,如承作醫院與健保署提前中止契約,接續承作醫療院所處方箋不釋出,本案一併中止,契約期滿如機關尚未完成次期遴選確定,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履約至新契約訂定為止
  • 藥品調劑所衍之藥物採購費、執業所得及藥事服務費,由該簽約健保藥局自行向健保署申報,本監不支付相關費用。
  • 優勝廠商應於簽約前,至機關總務科繳交履約保證金新臺幣捌萬元整。
  • 參加投標之廠商請提供合作計畫書10份,並於簡報評選當日到場作15分鐘簡報。
  • 參加投標之廠商(藥局)須檢附書面資料如下:
  • 藥師證書。
  • 藥師執業執照。
  • 健保藥局設立登記。
  • 合作計劃書10份。
  • 收件截止日期:1142月26日(星期三)17時。
  • 開標日期及地點:1142月27日(星期四)10時30分,本監行政大樓2樓第二會議室。
  • 其餘請詳附件。(請自行下載)

1.契約書

2遴選作業需求

3.評選評分表

4.廠商資格審查表

5. 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

6.標封封面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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