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消費合作社114年度百貨商品送樣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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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4年02月17日
發文字號:北監合字第11433000050號
主旨:本社辦理114年百貨公開招標之前置作業及招標暫定期程。
公告事項:
一、本社辦理114年百貨招標之前置作業,敬請廠商送樣。項目分為1.電器類(電玩遊戲機之內建電玩軟體需檢附著作權或授權使用等相關證明文件;廠商需取得臺灣代理商授權販售許可證明文件)、2.文具類(文具商品應與原廠包裝相同)、3.日用品類(有關食用器皿,如塑膠方盆、塑膠圓盆、湯碗等,須標示使用材質、耐熱溫度範圍及三聚氰胺等檢驗資料)、4.沐洗衣物類(衣物應附吊牌)、5.泡麵類、6.飲料類、7.糖果餅乾類、8.沖泡罐頭食品類(食品類需有相關檢驗,食品安全標章)、9.茶包類,10.寢具類(需標示商品及內含物成分比例)。
二、物品報價及送樣期限:
1.寢具類商品:請於114年3月11日至同年3月18日送樣,寢具商品請務必依前述期間送樣,未按此期間本社得拒收樣品。本社依送樣寢具商品逐一丈量規格,合格之寢具商品再由收容人評選。
2.其餘商品:自114年2月17日起至114年3月18日止。
3.廠商應將報價填載於附件一【廠商報價單】欄位,並以word檔格式傳送電子郵件至tppcoop@mail.moj.gov.tw。
4.為配合戒護安全,以下3類商品本社不再販售以紙盒包裝之產品,避免收容人利用該紙盒藏匿違禁物品,請送樣廠商勿提供紙盒包裝之樣品。
(1)糖果餅乾類
(2)沖泡罐頭食品類
(3)茶包類
其他類商品以及「方糖」包裝,不受紙盒形式限制。
三、參加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各類物品製造、經銷業者(相關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每家廠商提供各項評選樣品1份,可食用樣品皆需以常溫保存,不易腐壞及滲漏,且不含酒精成分,樣品經分類後決議招標數量,由本監各場舍收容人推派代表評選,依各類別品項票數高者擇優列為招標品項。
五、選樣作業結束後,可食用樣品一律不退回廠商,非食用樣品如中選為招標品項亦不退回;其餘樣品廠商需要收回,請主動通知本社,回收樣品如產生運費由廠商負擔,廠商未於114年6月30日前通知本社收回樣品,視為同意本社自行處分。
六、承前說明,未中選之寢具樣品,廠商於接獲本社通知收回後,請於7個工作日內辦理回收作業,超過期限視為同意本社自行處分。
七、廠商提供樣品時需附上報價單(價格均為含稅價),如附件一。【樣品如有通過政府相關檢驗或認證合格標章,如商品安全標章、食品GMP認證標章等,請註明並提供證明文件】。
八、樣品於包裝上應黏貼註明物品之品名、規格、單位及市面售價(未依規定填寫者恕不受理);寢具類商品務必黏貼於商品上,如附件二。
- 送樣地點: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消費合作社-外合作社辦公室(郵程自行計算)。冾詢專線:(03) 359-1608。謝先生。
2.截止收件時間:114年3月18日(星期二)17時止。
九、招標暫定期程:
- 114年4月中旬由收容人評選。
- 114年5月初開始販售標單,5月中旬開標。
附件下載
- 114年百貨招標公告-評選送樣-附件1(廠商報價單).doc50 KB 114-02-24 下載次數:163
- 114年百貨招標公告-評選送樣-附件1(廠商報價單).pdf47 KB 114-02-24 下載次數:138
- 114年百貨招標公告-評選送樣-附件2(樣品標籤).pdf65 KB 114-02-12 下載次數:207
- 114年百貨招標公告-評選送樣-附件3(寢具清單).pdf77 KB 114-02-12 下載次數: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