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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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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家屬遠距接見之服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3
  • 資料點閱次數:13359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遠距接見注意事項

一、說明:
本監於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奉法務部指示開辦「遠距接見 」業務,以達為民服務之目的。以便利收容人親屬利用居住所附近之矯正機關視訊設備與遠地收容人會面,使收容人親屬可以不必經過舟車勞頓去探視遠地服刑或羇押之收容人。
二、辦理方法:
  1. 填具「請求接見者使用通訊設備接見申請單」,申請單可至本監接見服務台索取或按此(DOCX格式/ODT格式)下載。
  2. 申請時檢附相關文件,需符合接見適用對象之相關文件,如戶籍謄本之正本或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遠距接見申請單,並自行選擇適當時段於一週前以傳真、郵寄或寄送電子郵件方式向收容人所在之矯正機關提出申請。經收容人所在地之矯正機關審查核准後,以電話、書面及電子郵件回覆申請人,通知排定之接見日期與時間。申請人接獲通知後,依排定辦理之時間親至受理遠距接見作業之機關,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即可與遠地之收容人以網路連線辦理接見。
  3. 採網路預約遠距接見,需登入「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https://service.mjac.moj.gov.tw 申辦。
三、適用對象:
收容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及二親等內之姻親。
四、接見時間:
遠距接見申請日期為週一至週五每日下午,接見時間為十四時至十六時三十分,收容人家屬每次可申請一個時段(半小時)。
五、聯絡方式:
遠距接見申請聯絡電話:(03)3191119轉2308、2310、2311。傳真:(03)3504663
電子郵件信箱:birch@mail.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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